发布时间:2024-04-11 10:27:39 阅读量:
威廉希尔官方网站大家好,今天我们开始一个知识论专题的全新话题,即何谓知识?上个话题我们讨论了人的认识是否足以认识到外部世界的问题。但实际上,无论如何,我们人类文明发展至今,科学都已经高度发达,我们当然相信我们对外部世界抱有相当广泛且深刻的。可是,哲学的本性在于反思,我们即使仿佛已经有了许多的知识,我们同样需要思考,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我知道。。。”这样的句式,但实际语义却不尽相同。比如“你知道怎么开车吗?”“你知道怎么哄1岁的小孩睡觉吗?”“你知道迪丽热巴吗?”“你知道印度吗?”“你知道抗日战争哪一年结束吗?”等等等等。知道“如何开车”“如何哄小孩睡觉”这一类知道属于知道怎么做,与从事某种活动的能力相关,属于亚里士多德所说的实践知识。但实际上,动物知道如何做许多人不会做的事情,而且通常比人类更懂得如何做而不必学习。几乎所有的生物都会游泳,动物有知识吗?而知道“迪丽热巴”与“印度”,则代表对人与地方的了解。可是见过“迪丽热巴”与去过“印度”的人真的会比一个从未去过那里但在百科全书中读过的人更多地了解这个人或者地方吗?谁更有知识呢?我宣称“抗日战争是1949年结束的”,很显然这个说法是错的。但如果我宣称“我太喜欢打游戏了”,这就无所谓对错。那么,显然我的“宣称”必要是一个可以判断“真假”或者说“对错”的命题才能算作知识。我们说知道是知道某些情况或状态确实发生或存在。这才是我们一般讨论的“命题知识”。我们讨论什么是知识,要做的也就是分析这种陈述命题知识,也就是某物和某物是怎样的这种知识的充分必要条件。
实际上,早在古希腊的时候,哲学家柏拉图在他的著作“理想国”的《泰阿泰德篇》中便集中讨论过这个问题,最终柏拉图的结论是,知识是“得以证成的真信念”。在柏拉图的结论中,实际上就包含了我们关于知识的三个“充分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当且仅当P为真并且S认为P并且S有理由相信P时,我们可以说S知道P,也就是P对S来说是知识。三个条件分别就是P为真,S相信P,S对P有一个好的论证或者理由。这三个条件是否都必要呢?
条件(i),即真理条件,没有引起任何显著程度的讨论。显而易见,假是不可能作为知识的。例如,休谟是《纯粹理性批判》的作者是错误的。既然是假的,那就不是任何人都能知道的事情,就无法成为知识。
与真理条件不同的是,信念条件(ii)至少引起了一些讨论。虽然一开始似乎很明显知道s需要相信p,但是一些哲学家认为没有信仰的知识确实是可能的。案例一:你刚刚中了百万大奖。“我知道这是真的,但我还是不敢相信。”案例二:一个女人知道她丈夫死了,但她说:“我知道,但我还是不相信。”但这难道不是一个人想通过说“我不相信”来传达的不是他真的不相信他亲眼所见,而是他发现很难(在情感上)接受他所看到的吗?信仰也可以是一个程度的问题:你可以相信一些东西威廉希尔,但不是很强烈。你有自己的信仰,你会把自己的生命押在其他信仰上威廉希尔,而其他的信仰却很少。所以,对命题抱有信念应当是知识的一个必要的条件。
为什么条件(iii)是必要的?为什么不直接说知识就是真正的信念呢?标准答案是,不把知识与真实的信念区分开来是不可信的,因为仅仅因为运气而相信是真的当然不能算作是知识吧。让我们把仅仅因为运气而使一个信念变成真的,称之为认识上的幸运。知识与认识上的幸运是不相容的,这是无可争议的。但是,需要什么来排除认识上的运气呢?JTB理论的拥护者会说,现在需要的是正当性。一个真正的信仰,如果是一个知识的例子,并且由于认识上的运气而不真实,那么它必须是正当的。但是,一个信念要证明什么是正当的呢?在赞成JTB方法的哲学家中,我们发现在如何回答这个问题上存在令人困惑的分歧。根据一个著名的观点,通常被称为“证成主义”,一个信念只有在,并且只有当它符合主体的证成时,才是正当的。因此,证成论者会说,知识与真实信念不一样的原因是知识需要证成。证成论的反对者会说,不需要靠证成论的理由(即,有足够的证据)排除认识上的运气威廉希尔。他们会争辩说,取而代之的是信念和产生它的心理过程之间的适当关系。但不管怎么说,为了排除认识上的运气,多数哲学家认为条件三一定是必要的。
但这三个条件加在一起对知识的构成是否是充分的呢?在柏拉图后长达千年的岁月里,人们仿佛都相信JTB分析对于知识的构成是充分的。但直到上个世纪中叶,一位名叫埃德蒙德·盖梯尔(edmundgettier)的学者在他1963年的一篇简短论文“真的信仰知识是正当的吗?”中对JTB分析提出了两个有效的反例。从而引起了哲学家们的思考。下一章我们继续讨论盖梯尔提出的问题。这期就讲到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