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28 14:14:15 阅读量:
威廉希尔要制作动漫、画漫画、写小说都要首先获得相应的版权,有些版权是需要你去购买的,如果你不获得相应的版权,那么你再去制作这些东西,就属于是侵权了,但是引用古人的文章这个是可以的,因为现在的古人已经没有著作权了,著作权只会保护到作者死亡后的50年,超过50年就不会再受著作权的保护了。
作品是凝聚了作者独创性内容的表达方式。意味着必须是个可以看、摸、感受到的载体。而不是纯意识或者观念。纯粹的意识或者观念认知是不受著作权保护的,通俗的说,著作权只保护肉体,不保护灵境。
比如保护作品完整权这种可能对著作权评价造成负面影响的,就是人身性权利,这种权利无法转让。
比如复制权,发行权等这种可以直接来钱的就是财产性权益,这种可以转让,可以授权。
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者依法处分其作品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两部分。我国著作权法上所称的著作权就是指版权。
著作权人享有的权利包括有权决定是否将作品公之于众( 即发表权) 、有权在作品上署名、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 这些都是著作权中的人身权, 除发表权外, 其他各项人身权不受保护期的限制。此外, 著作权人还享有财产权, 即通过使用、处分其作品以获取经济利益, 或授权他人使用、处分其作品并获取报酬。使用、处分的方式有复制、表演、播放、展览、发行、摄制电影、电视、录像或者改编、翻译、注释威廉希尔官方网站、编辑等。发表权和财产权有一定的保护期限, 自然人的作品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后50 年。
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 1) 文学作品;( 2) 口述作品;( 3) 音乐、戏剧、曲艺、舞蹈作品;( 4) 美术、摄影作品;( 5) 电影、电视、录像作品;( 6) 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7) 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 8) 计算机软件;( 9)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等
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1) 法律威廉希尔官方网站、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及其官方正式译文;( 2) 事实新闻;( 3) 历法、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另外,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 著作权属于作者以及其他依照著作权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 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 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受委托创作的作品, 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委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 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 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 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汇编若干作品、作品的片段或者不构成作品的数据或者其他材料, 对其内容的选择或者编排体现独创性的作品, 为汇编作品, 其著作权由汇编人享有, 但行使著作权时, 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 由制片者享有, 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 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 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 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 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如无相反证明, 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与著作权相邻的权利, 称为“邻接权”, 邻接权, 又称为“作品传播者权”, 是指与著作权相邻近的权利。邻接权是在传播作品中产生的权利。具体包括下列各项:
信息网络传播权, 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 使公众可以在其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的, 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 并支付报酬。
侵权人应承担民事责任, 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道歉、赔偿损失;性质严重的, 要受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 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包括没收非法所得, 判处最高为7 年的有期徒刑。
根据《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对于侵犯著作权行为, 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 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 没收违法所得, 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 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所谓侵犯著作权罪, 是以营利为目的, 违反著作权法规定, 故意侵犯他人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 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的, 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处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处3 年以上7 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罚金:
( 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 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
《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 销售明知是上述规定的侵权复制品, 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所谓合理使用, 是指在特定情况下, 使用他人受保护的作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 不向其支付报酬, 但应注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和出处, 并且不得影响作品的正常使用, 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具体包括:
( 2) 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 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 3) 为报道时事新闻, 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 4)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其他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已经发表的关于政治、经济、宗教问题的事实性文章,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 5) 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但作者声明不许刊登、播放的除外。
( 6) 为学校课堂教学或者科学研究, 翻译或者少量复制已经发表的作品, 供教学或者科研人员使用,但不得出版发行。
( 8) 图书馆、档案馆、纪念馆、博物馆、美术馆等为陈列或者保存版本的需要, 复制本馆收藏的作品。
( 9) 免费表演已经发表的作品, 该表演未向公众收取费用, 也未向表演者支付费用。
( 10) 对设置或者陈列在室外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进行临摹、绘画、摄影、录像。
( 11) 将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国内出版发行。
( 12) 将已经发表的作品改成盲文出版。上述规定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法定许可指法律规定在一定的条件下,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同意使用其已经发表的作品, 但应当按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著作权法》规定了以下5种法定许可:
( 1) 出版教材的法定许可。即为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 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并且不得侵犯著作人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此项规定同时适用于对出版者、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权利的限制。
( 2) 报刊转载的法定许可。即作品刊登后, 除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外, 其他报刊可以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 但应当按照规定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 3) 制作录像制品的法定许可。即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不得使用。
( 4) 播放已发表作品的法定许可。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但应当支付报酬。
( 5) 播放已出版的录音制品的法定许可。即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但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九条规定:“软件著作权属于软件开发者, 本条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三条第( 三) 款规定, 软件开发者是指“实际组织开发工作, 提供工作条件开发, 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依靠自己具有的条件开发, 并对软件承担责任的公民”。条例规定, 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公民合作开发的软件, 除另有协议外, 其软件著作权由合作者享有。受他人委托开发的软件, 其著作权由委托者与受委托者的书面约定解决。如上级部门或政府部门下达任务开发的软件, 著作权归属由项目任务书或者合同规定,如项目任务书或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 软件著作权属于接受任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
软件用户对于自己合法持有的软件复制件所具有的权利, 应该由用户同软件供应者之间协议约定。《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规定, 合法持有软件复制品的单位、公民, 在不经该软件著作权人同意的情况下, 享有以下权利:
( 2) 为了防止复制品损坏而制作备份复制品。这些备份复制品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提供给他人使用, 并在所有人丧失合法复制品的所有权时, 负责将备份复制品销毁。
( 3) 为了把该软件用于实际的计算机应用环境或者改进其功能、性能而进行必要的修改。但是,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未经该软件著作权人许可, 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修改后的软件。
作者对其创作的作品拥有著作权( 版权) , 但是在作者实现他的著作权的过程中, 有些权力是靠作者自身无法去实现或者很难实现, 国内外实践证明, 解决此类问题, 采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形式进行管理是比较有效的办法。集体管理组织代表作者向作品使用单位集体授权, 向作品使用单位收取报酬并分配给著作权人。目前比较著名的国际版权集体管理组织有国际唱片业协会( IEPI) 威廉希尔官方网站、国际作者和作曲者协会联合会(CISAC) 、国际复印权组织联合会( IFRRO) 等。目前,国内已有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是1992年成立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
法律上尚未有此定义。通常恶意下载又称恶意批量下载,仅适用于电子数据库,是指下载他人电子数据库的内容超出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允许的数量的行为。不论下载的目的是什么,只要构成所谓恶意下载,数据库权利人就有权采取应对措施。通常规定属于具体用户恶意下载的情形以三种为典型:
(1)对文摘索引数据库中某一时间段、某一学科领域、或某一类型的数据记录进行批量下载;
(2)对全文数据库中某种期刊(或会议录)、或它们中一期或者多期的全部文章进行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