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08 10:22:45 阅读量:
威廉希尔官方网站– 在教学过程中不应该出现以“消费”为目的的作品 复制。这些作品包括教科书、练习、标准化测试、 测验手册及其答案以及其它类似的可消费素材。 – 复制不能用于创建或替代文选、汇编或集体作品。
•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是它是商业行为还是 出于非赢利性的教育目的……”; •版权所有的作品的性质;
•这种特殊情况下的合理使用对版权所有作品的 潜在市场或价值所带来的影响”
• 在网上公开传播的东西并不意味着不受 版权保护。 • 即使通过Email传送的东西也不是说你 可以自由使用。 • 对于未知著作,你必须假定其具有版 权,并且不得任意复制。
不管是否作为一种商业产品进行发布,如 果项目有广泛传播的可能,(例如在 Internet上发布),个人在制作过程中都要 争取获得相应的许可。
– – – – 单一章节 来自于杂志的单篇文章 一些图表或插图 著作的其它一些类似的小片段
• 另一方面,这些保守的原则并不能保证 你100%处于“合理使用”的范围。 • ……但是,该原则仍可能是一个好的 起点。
– 你可以发布免费软件,但是不能由此而赚 钱。 – 你可以修改或扩展免费软件程序,但是这些 “新”的程序不得出售。
– 在办公室或讨论会等场合中,向同事进行 演示。 – 为个人提升或工作面试而保留这些项目。
• 在首次课堂使用后的两年内,教育者可以 继续在教学中使用该项目。 • 超过两年的教育应用,其项目中所引用的 版权部分需要得到许可。
• 在1997年4月下旬,专利和商标委员会委 员公然宣称由CONFU参与者提出的原则没 有获得一致通过。
• 在合理使用和非合理使用之间没有真正 的界限。 • 对该原则的争论点在于即使你遵循了这 些原则,仍旧有可能受到起诉。
在第106和106A节中规定:版权作品的合法使 用,包括通过复制或其他方法进行的再生产, 如果是出于评论、注释、新闻报道、教学(包பைடு நூலகம்括教学应用中的多媒体副本),科研等目的, 不属于侵权行为”。
– 在为某门功课制作个人的教育性多媒体项目时引 用一部分合法获得的版权作品。 – 在相应的课堂上演示他们所制作的项目;并且 – 保留这些作品,以便将来用于工作及学校的面试
– 在制作教学用的多媒体项目时引用一部分合法获 得的版权作品;并且 – 在下列情况下演示他们的项目: 面对面的指导, 作为学生自学时的指导, 远程教学中的指导(有限制)。
– 两个副本,其中的一个作为备份。 – 另一个额外的副本仅仅用于副本丢失、被盗或损 坏时进行使用或复制。 – 共同开发的项目,每个主要创作者可以在先前所 提到的用途和时间限制内保留一个副本。
• 在所有的作品上注明出处并且显示版权标志 ©和版权所有者信息。 • 版权所有信息包括:
– 一个数据库或数据表中至多可引用10%或 2500个字段(取其小者)。 字段是数据库文件中记录信息的一种属性 描述。 单元格是电子数据表中行与列的交叉点。
– 至多10% – 但是单个音乐作品不能引用超过30秒的歌 谱和歌词。 – 对于音乐作品的引用,不得改变作品的基 调。
– 一幅插图或照片可以整个的被引用。 – 同一画家或摄影师的作品不可以超过五幅。 – 不能引用同一作品集中超过10%或15幅图片 (取其小者)。
• “关于文学或艺术原著的生产或再生 产(复制)、公开表演、或出版的唯一 权利。” Duhaimes Law Dictionary • 不管是否声明威廉希尔,几乎所有在1989 4月1日以后私人及原创的作品都申请了 版权并受其保护。
– 根据美国版权法合理使用的特定素材; – 根据多媒体合理使用原则而引用的素材; – 不能进一步使用的素材。
– 不超过250字的整首诗歌, – 但是不能引用同一个诗人三首以上的诗歌, – 或者是在同一本诗集中不同诗人的诗歌不超过 五首。
– 不超过250字, – 但是不能引用同一诗人三个以上的片段。 – 或者在同一本诗集中不同诗人不超过五个的片 段。
• 多次复制必须遵守先前的“合理使用”原则( 在任何情况下,该课程每个学生至多持有一个 副本) • 加上以下的约束条件:
• 版权已经放弃了。 • 没有任何发布限制。 • 你可以在原始软件的基础上修改或编制新 的软件。 • 你可以出售你所修改的软件威廉希尔。
• 虽然该原则不具有法律效力威廉希尔,但在1996年9 月27日,知识产权小组委员会、司法委员会 、美国众议院共同发行了一个非立法机关报 告,承认了该原则。 • 该教育性多媒体合理使用原则仅仅适用于制 作多媒体的教育者。
• 这种复制出于教育目的; • 所用的原创材料主要由事实组成并且已经 出版; • 在论述过程中采用的仅仅是片段,而不是 整个章节;并且 • 没有缩减原著的潜在销售量。
– 不能因为你提供了相应的副本,所以你的学生不 必花钱买书(或一些原始素材)。
•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是它是商业行为还是 出于非赢利性的教育目的……”; •版权所有的作品的性质;
• 这仅仅是原则,并非法令。 • 如果你感到这个原则限制太多,你也可 以按照个人的理解来看待“合理使用” (当然,不能违反地方原则)。 • 可是,你超出该原则越多,你越可能背 离“合理使用”。
• 软件的使用不能被归入合理使用! • 公立或私立教育协会也要遵守软件版权 法。 • 购买软件的时候,你所买到的仅仅是软 件的使用权——你并没有得到归属权。
事实上并不简单…… 1992年~1994年间,出版者和 教育者共同协商制定了一些明 确的原则,以便教育者在认为 自己的复制是“合理使用”时 ,不会因版板问题而被起诉。
• 教育性多媒体的合理使用原则并不是一个 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它仅仅是1976年 CONFU(一个教育用户与版权所有者组 成的组织)提出的对版权法的一个解释。
• 在购买了软件副本的使用权之后,可以 享有在单机上安装的权利,并且可以为 了“备份”而进行复制。 • 除了“备份”以外的其他用途都必须征 得版权所有者的同意。
• 购买了单一用户的使用权,而在多台机器 或服务器上进行安装 • 在Internet或电子公告板上下载版权所有 的软件 • 将学校购买的软件安装在自己家里的机器 上
• 共享软件是那些仅仅为试用目的而免费发行的 软件。 • 你可以在购买以前试用它。 • 试用期通常为30天。 • 如果你想继续使用该共享软件,那么在使用期 以后必须购买该副本。 • 共享软件通常比较便宜。
“确定特殊情况下版权作品的合理使用需包含以 下因素—— 使用的目的和性质,包括是它是商业行为还是出 于非赢利性的教育目的……”